常务副总理范平明(Pham Binh Minh)2022/06/12签第38/2022/ND-CP号决议,规定于各区,与劳工订定劳动合约时之最低薪资。
该决议规定与劳工订定劳动合约时的月最低薪资及每小时最低薪资。
上述最低薪资与原规定薪资增加约6%,决议规定全国四区最低薪资如下:第一区调高VND 260,000元,月薪从VND 4,420,000调到VND 4,680,000元,第二区调高VND 240,000元,月薪从VND 3,920,000调到VND 4,160,000元,第三区调高VND 210,000元,月薪从VND 3,430,000调到VND 3,640,000元,第四区调高VND 180,000元,月薪从VND 3,070,000调到VND 3,250,000元。
该决议也规定四区每小时最低薪资如下:第一区:每小时VND 22,500元、第一区:每小时VND 20,000元、第一区:每小时VND 17,500元、及第一区:每小时VND 15,600元。
依劳动使用者经营地点来确定其所属区域。
上述决议自2022/07/01开始生效。
(资料来源:Baochinhphu.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