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总理于2024年3月7日签发关于批准公江二工业区第二阶段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和运营主张与投资商的第225/QĐ-TTg号决定。为了确保于2024年10月启动项目的计划,投资商 – Viglacera太原股份公司正在紧急完成各项手续;于此同时,公江市也尽力为确保项目进度而推进土地征收工作。
有关部门正检查一座违反公江二工业区第二阶段规划的建筑工程
公江二工业区,第二阶段(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总面积约300公顷,位于霸川社和新光社。该项目分为两个区域,其中第一区规模175.5公顷,第二区规模120.7公顷;总投资额约4万亿越南盾。
在项目的投资主张经过批准后,公江市立即集中力量推进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从2024年3月中旬至今,市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一直在加紧时间,紧急推动相关工作,包括完善地籍图(摘录和修正)、发布土地收回通知、组织会议讨论项目范围和实施内容、宣传普及有关补偿和支持的规定、进行土地和家庭财产统计和申报、确定由有权机关批准的补偿地价、制定并公开补偿草案、支持和再安置计划等。
公江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武维义强调,市政府的方针是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征地、补偿和搬迁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公正、客观、公开、透明,保障市民的权利与利益。在遇到困难情况下,地方政府将向省级政府汇报以寻求解决机制。
黎明概副总理于2024年3月7日签发了关于批准公江二工业区,第二阶段(位于公江市的霸川社与新光社)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和运营主张的第225/QD-TTg号决定。
Source: baothainguyen.vn